公安部通报涉非洲猪瘟十起典型案件

日期:03-01
疫情猪瘟集群

原标题:公安部通报涉非洲猪瘟十起典型案件

新京报讯 3月1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成效,公布10起典型案件。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副局长张佐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温凯摄

温凯 摄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事关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今天向大家通报公安机关近期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的有关情况,并通报10起典型案件。为此,我们请来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由他们来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发生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部积极行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务必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跨疫区贩运生猪、制售病死猪肉、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公安部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地公安机关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快侦快破,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贩运疫区生猪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抓获了一批不法分子,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目前,各地破获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同时,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

新华社记者: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洲猪瘟疫情相关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去年以来,国内多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发生后,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迅速部署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对跨疫区贩运生猪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做到“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提级督办线索。对涉及非洲猪瘟的每一条案件线索,一律指派专人研判、串并分析;对所有涉嫌犯罪案件,一律要求省级公安机关派员上案、实地指挥;对所有跨省区重大案件,一律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在侦办内蒙古邱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过程中,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省、市两级联合研判生猪来源,最终成功打掉一个涉及2省4地跨省贩运疫病生猪400余头的犯罪团伙。

二是深挖犯罪链条。紧紧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积极运用大数据导侦机制,充分利用食品犯罪研判模型,全面厘清犯罪网络架构。在侦破辽宁抚顺韩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中,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基层力量强、触角长、覆盖广的优势,深入排查集贸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成功发现并斩断了涉及收购外地生猪、制作假检疫合格证、销售生猪获利等各环节的黑色产业链。

三是摧毁犯罪网络。对重大案件,充分运用全国集群的作战方式,实施同步上案、同步收网、协同打击。在侦破广东揭阳林某某等制售病死猪肉案中,梳理出涉及7省13市的上百条涉案线索,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发起集群打击行动,彻底摧毁该犯罪网络。

四是铲除犯罪土壤。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联动排查、联动查处、联动打击,确保无缝对接。对工作中发现在法律法规、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推动行业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我就通报到这里。

澎湃新闻记者:老百姓十分关心食药安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药犯罪对维护食药安全和提振消费者信心的作用不可替代。去年10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深化打击食药犯罪百日行动,能否介绍一下这项行动的成果。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张佐良:首先谢谢你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肯定和鼓励。除刚才重点发布的公安机关集中快速侦破一批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取得一定成效外,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犯罪仍然高发、多发的态势,公安机关还在其他食品药品领域持续深化打击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在去年10月份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百日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药品农资烟草刑事案件7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00余名;我部挂牌督办558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48起,取得明显成效。

其中,食品领域共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3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余名。一是持续加大对肉制品犯罪、瘦肉精、假牛羊肉、私屠滥宰、走私冻品等传统犯罪打击力度,全链条查明犯罪网络,打掉一批职业犯罪团伙。二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假酒犯罪,重点指导北京、河南、重庆、广东等地破获系列白酒案,打掉生产窝点200余处,现场查扣各类包材70余万件300余吨,案值达20亿元。三是连续侦破系列保健食品大要案,重点指导湖南、上海、广西、福建等地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虚构功能欺骗中老年患者等领域犯罪,打掉制假窝点450余处,现场查扣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保健茶、胶囊等3000余万粒(袋),违规药品、各种非法添加原料50万余公斤,案值达30亿元。

此外,各地还侦破了制售假劣调味品以及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案件400余起。

一是重拳打击整治美容针剂市场乱象,共破获此类案件270余起,重点部署山西、辽宁、江苏等地接连侦破案值超过5000万元的大要案件36起,现场查扣玻尿酸、肉毒素等各类美容医疗器械100余种20万余件(盒),案值达80亿余元。

二是统一指挥侦破一批治疗肿瘤、心脑血管、乙肝等慢性疾病的假药案,重点指挥天津、江苏、黑龙江、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强力攻坚,侦破一批制售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乙肝、骨质疏松、痛风等慢性疾病的假药大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打掉制假窝点30余处,现场查扣假药成品9万余盒,半成品及原料10余吨,各类包材70余万件,案值达10亿元。

三是突出打击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犯罪,指导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川等地破获系列非法经营医保药案,捣毁窝点30余处,查扣套取的医保药400余种,用于骗保的医保卡600余张,案值达6亿余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生命线”。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这类案件主要涉嫌哪些犯罪,案件中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公安机关依法侦办这类案件对于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及从业人员有哪些警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谢谢央视记者的提问。公安机关通过侦办此类案件发现,在生猪养殖、屠宰、运输、加工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跨疫区非法贩运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相关犯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

二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

三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全面落实查验制度,及时发现、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发布的典型案例当中病死猪类的案件仍然存在,请问如何能有效遏制这类犯罪的发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很重要。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以群众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病死猪”专项打击整治,持续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

从已侦破案件看,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从事病死猪收购、加工、销售活动,形成了养殖、收购、贩卖、屠宰、冷冻、加工、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的地下产业链,产品流向城乡市场,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对此,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长效机制,有力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严惩、除恶务尽。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有效遏制病死禽畜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百姓餐桌安全。欢迎广大群众继续向公安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治理此类问题的整体合力,让违法犯罪分子无法藏身、无处遁形。谢谢。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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