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密云:会议纪要发现蛛丝马迹 巡察利剑直指问题要害
“2013年3月,密云镇为镇机关全体工会会员每人发放1000元购物卡,共计124000元。2018年7月,时任密云镇党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刘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日前密云区纪委区监委通报曝光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密云镇违规发放购物卡的问题线索是区委巡察组从一份会议纪要中发现的。据巡察组副组长齐联合回忆,在刚刚进驻密云镇,翻看党委会会议纪要时,发现2013年3月20日的党委会会议纪要第六条记录着“会议研究同意,发放我镇123名工会会员每人1000元工会活动经费。”如果事实存在,那就是一起明显的违纪行为,这条会议纪要引起了巡察组的高度警觉。
巡察组决定先找当事人谈话核实会议纪要情况。相关当事人回复说这件事已经进行了纠正,所发钱款均已退回。巡察组并未简单采信谈话结果,而是将核实的重点转移到了账本和票据上。
“我们对密云镇2013年至2017年间260多个账本,一本本、一页页地进行认真核对,不放过一个细节,经过核查并未显示领取经费人员有退款行为。”齐联合说道。巡察组随即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反复核对账目,发现在2013年3月18日的记账凭证上显示“密云镇总工会购买62台微波炉总计62000元、购买62台饮水机总计62000元”,这个记账凭证的时间和金额都与之前的会议纪要内容高度相符,很有可能就是违规发放工会会费124000元的有力证据。
巡察组根据这条证据线索,重新制定了谈话提纲,对61人进行了全面谈话。通过谈话了解,最终核实了记账凭证中的支出款项就是每人发放1000元购物卡的事实。至此,密云镇违规用工会会费发放购物卡问题浮出了水面。问题线索很快移交到了区纪委,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了及时查处。
“区委巡察办根据这起案件,总结了问题发现核查‘七步法’,即:一疑、二改、三谈、四记、五核、六深、七汇,并在其他巡察组推开应用。”区委巡察办主任李广文说道。(文/叶亮 刘贺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