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2月26日下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实施动员会。
湘江是长江支流乌江左岸的一级支流,是遵义市重要的流域性河道和饮用水源,被誉为遵义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在遵义城市建设和工业的快速发展中,违法排污等现象突出,湘江受到污染,群众反应强烈。
为切实加强湘江的保护和治理,去年3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遵义市湘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深入湘江沿岸实地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反复论证修改文本,并向遵义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多次请示汇报。去年10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条例》共六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河湖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六个方面。《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实现湘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把遵义建设成“山水相望、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钱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