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法律化

日期:02-27
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息化

原标题:最高检: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法律化

正义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高旭红 见习记者王媛)日前,最高检发布了《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其中关于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的内容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表示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积极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及时上升为法律。

“关于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是为了切实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史卫忠介绍,“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凸显我国目前法律对实施犯罪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应对矫正措施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针对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多种实体处遇措施,供司法机关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加以适用,以实现矫治的个别化和有效性。”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经验效果。”史卫忠举例,四川省资阳市检察机关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社会化和网格化预防帮教着手,打造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模式。上海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依托社工组织,对办案中发现的虞犯或触法但因年龄、情节等法定原因而没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落实分级处遇的保护处分措施。包括开展带有保护处分性质的跟踪帮教,落实刑法规定的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家长管教等。

史卫忠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及时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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