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事法院组织体系改革已完成 共26个

日期:02-27
白皮书内设战区

原标题:新军事法院组织体系改革已完成 共26个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2月27日,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披露,军事法院组织体系已改革完成,共计26个。

军事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的审判机关。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军事法院由过去按照军兵种和系统设置的模式改革为主要按照战区设置。

白皮书称,改革后,新的军事法院组织体系包括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高级法院层级);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南部战区军事法院,西部战区第一、第二军事法院,北部战区军事法院,中部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中级法院层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法院、南京军事法院、杭州军事法院等26个军事法院(基层法院层级)。

在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面,白皮书称,按照协同优化高效的原则,精简设置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科学设置审判业务部门,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非审判业务机构,推进扁平化管理。截至2018年底,天津、上海已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天津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361个减少至234个,减幅达35.2%;上海市17家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不含人民法庭)从298个精简至197个,减幅达33.9%。其他省(区、市) 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也已进入方案审批备案程序。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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