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聚焦监督第一职责 推动西藏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日期:02-27
监督纪检监察监委

原标题:本网评论:聚焦监督第一职责 推动西藏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能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坚持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把纪法的标尺立起来、严起来。”为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找准了方向、提供了突破口,为西藏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注入了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纪律挺在全面、把监督挺在前面,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开创了管党治党新局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理论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完善、经验更加丰富、实效更加凸显,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挺在前面,设立6个监督监察室,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通过抓牢抓实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工作,使监督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强化自我监督是我们党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革命的具体体现和鲜明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督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监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加强政治监督,把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遵守反分裂斗争纪律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要敢于监督,不怕唱红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善于监督,进一步练好内功、增强本领,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方式,精准有序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工作搞得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要强化自我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以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权力边界,确保监督有力度更有尺度;要坚持权责清晰、统筹联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全覆盖”,不断增强监督整体效应;要把纪委监委监督和审计、司法、民主、群众、舆论等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西藏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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