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拍违章”能震慑违法,又何必“不予奖励”

日期:02-27
天桥违章奖励

原标题:“职业拍违章”能震慑违法,又何必“不予奖励”

▲图文无关。图/视觉中国

近日,一则“济南有个小伙蹲点专拍违章”的消息,在济南人的朋友圈刷屏,称有小伙子在天桥上专门拍摄掉头车辆、压实线行为。齐鲁晚报记者赶往济南燕山立交桥西天桥进行了暗访,在现场,确实找到了一名“随手拍”,据他透露,他每天中午到燕山立交桥西天桥蹲点,和他一样的有两三组人。

以营利为目的、蹲点“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带有一定的“职业”味道,有点像职业打假人的做派。就目前看,此举不但引发了舆论争议,也不怎么被当地管理部门待见。

据济南交警消息,对符合《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举报行为将予以奖励。其中,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但对于以营利为直接目的的职业举报等行为将不予奖励。

以营利为目的的举报,动机确实不够高尚,但这其实不宜成为管理部门拒绝奖励的理由。

管理部门鼓励举报的目的,是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减少、杜绝违法行为。即便这个过程中存在“道德”、“争议”,但只要与鼓励举报的目的不相冲突,当地有关部门就不该不予奖励。毕竟,对“随手拍”的道德评判,并非公共部门的职责。

我认为,这种“职业拍违章”,只要符合两个“要件”:不违法且符合公共利益,就应当被接纳,至少要包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在合法的范围内追求利益回报本身并不是问题。

与对“职业拍违章”的厌恶相比,一些网友则乐于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警惕“随手拍违章”的通知。比如,我们经常在朋友圈看到类似的“好人通知”,说哪个路段交警正在查车、哪个路口在查酒驾。言外之意,当然是让酒驾的朋友绕着走。

但是,这样的“好人”实际上不但“损人”,且“不利己”。给“酒驾”通风报信,等于损害公共安全,也无异于在给人挖坑。那些“职业拍违章者”对这类行为形成震慑,也是好事。

同理,在道路上违法调头、压实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车流密集路段,极易引发群撞群伤事故。

而“随手拍违章”的举报越多,对违章驾驶的震慑以及产生的约束效应也会越大,道路上也会越安全——大家都受益。反之,如果大家对违章行为置之不理,就给道路行驶留下安全隐患。

两相比较,究竟是拍照举报者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这简直就是一道幼儿园层次的题目。

不管是职业打假,还是职业拍违章,对其动机的审视都毫无必要,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才应该是我们关注的问题。对“职业拍违章”,当地有关部门或许该本着不鼓励、不拒绝、不放任的态度,考虑修改完善相关奖励办法,剔出对营利动机的限制,把其行为限定在合法的范围内,实现法律、公共利益与个人需求三赢的局面。

□马涤明(媒体人)

编辑 陈静 实习生 李文隽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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