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层次人才可享“一站式”专员代办服务
外出农民、外来创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高层次人才可享“一站式”专员代办服务;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自主权……26日,《2019年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发布。今年,市人社局将加大就业资金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更多资金用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方面,确保实现促进型支出占省拨资金50%的目标。力争全年城镇新就业9.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电商创业项目
今年,市人社局加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创业担保贷款力度,不断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全年将发放创业贷款4亿元,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重点扶持电子商务、生态旅游等创业项目。创新担保方式,不断扩大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
市人社局将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返还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2019年计划发放稳岗补贴1.3亿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将提高
人社部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月底前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准备期清算及已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修正工作,6月底前完成新办法计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上线经办和准备期结算工作,12月底前完成对原有试点单位的结算、转制、清理工作。稳妥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逐步实现调整办法统一。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6月底前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提高至300%。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移交工作。同时,将市本级存档人员正常退休以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满30年提前退休、区属事业单位因病提前退休、流动人员正常退休的审核权限下放至6个主城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隶属于区级经办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经办业务全部下放;工伤认定权限下放至各区。
外出农民工、外来创业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方面,哈市以非公经济组织为重点,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失业保险支持技术技能提升政策范围,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补贴支持。落实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实现新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100%参保。落实农业经营组织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增强工伤保险保障功效,继续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医疗保险要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建立养老(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失业、工伤“三险合一”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市经办流程、管理模式、信息系统“三统一”。实现各险种“一站式”服务和“综合柜员制”服务。
建立突出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分类评价机制
按照计划,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4000人(其中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500人),建成3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整合人才服务资源,构建人才服务线上“便捷式”、线下“一站式”的人才服务体系。建立人才流动统计分析监测机制,加强人才服务岛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在信息咨询、户口转迁、身份证办理、子女入学、就医养老、人才公寓入住、人才资金及社会保障支持等方面提供“一窗受理,专员代办”的“清单式”服务,让各类人才“办事不求人”“安心、安身、安业”。优化流动人才人事代理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和容缺受理服务,打造人才服务的冰城品牌。
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方面,建立突出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分类评价机制,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精准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下放各区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核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3月底前完成。
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今年,市人社局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做好人员安置、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等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不留死角”。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自主权,推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完善雇员临时用工管理长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力度。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不同类型情况,采取差别化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前期改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适时出台我市实施意见。积极参与省厅政策研究,共同制定地区附加津贴标准和执行范围,重点向边境地区倾斜,提高乡镇干部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