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开展质量“体检” 抽查办结案件104件

日期:02-27
案件滁州纪委

原标题:滁州:开展质量“体检” 抽查办结案件104件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对所辖各县(市、区)2018年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共抽查案件104件,抽检案件数量超过往年。本次检查继续坚持务实作风,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采取不听汇报、不看台账,直接审阅案件卷宗方式进行,注重取得检查实效。

精心组织。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案件查办类型发生变化,原有的案件质量评比办法已不适应新局面的现实,早在2018年11月,即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滁州实际,重新制定了《案件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同时下发了预通知,对检查的内容、方式进行了规定,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检查效率。

突出重点。检查组严格对照评查标准,围绕“二十四字”方针,以《案件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从案件查办的实体和程序手续两方面逐案进行“体检”。实体方面重点检查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恰当、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程序方面重点检查请示报告制度是否落实、证据材料调取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期办案等。

重视基层。乡镇纪委和县(市、区)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受自身业务水平、人员变动较快等原因,案件质量问题突出。为此,检查重点向基层倾斜,抽选的104件案件中,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达72件,占比近70%,并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在检查前开展“地毯式”自查,最大程度解决基层案件质量隐患。

狠抓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凡属不合格案件且问题突出的,一律点名通报相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以清单方式,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逐一反馈,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将采取通报或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滁州市纪委监委每年初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检查,对上年度已结案件进行盘点体检,已长期坚持并形成惯例。通过扎实有效的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质量意识,提升了审查质效,有力促进了全市案件质量水平的提升。(滁州市纪委监委)

法网无漏!两男子明知是假币仍持有使用获刑 京津冀应对重污染天气再出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