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拖欠账款绊倒民企

日期:02-26
中小企业账款民营企业

原标题:不让拖欠账款绊倒民企

今年以来,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在民营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点”,定期开展普法宣传、网上服务推广等活动,增强民营企业员工法治观念,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图为2月25日,检察官向一家民营企业员工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职能。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 摄

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信部、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阶段性工作答记者问。据介绍,近3个月来,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业内专家评价,清理拖欠民企账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有助于呵护广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也释放了加快完善市场秩序的信号,将对增进民企信心、提高经营活力起到积极作用。

形成合力优先清偿

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近期清欠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财政部、国资委组织中央部门、监管企业开展清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各地区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建立账款台账和清偿计划,扎实推进清欠工作;三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惩戒,审计署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展改革委清理政务失信案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完善督办制度,推动拖欠问题的解决。其中,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欠款得到了优先清偿。

“做好清欠工作也是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拖欠问题如果久拖不决,不仅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会导致企业关闭破产、员工大量失业,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开展清欠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稳定就业和居民收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的支撑。”辛国斌表示,开展清欠工作,就是要通过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也督促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健全诚信体系和法治环境,为完善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

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大型央企率先推进。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介绍,从摸排情况看,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共清理出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在执行合同金额的1.1%。同时,中央企业每年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00亿元,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180亿元。其中,有少数中央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拖欠金额8.2亿元。

邬红兵说,经过3个月的紧张工作,对标对表国务院有关要求,中央企业清欠工作已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1月末,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达75.2%。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丛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几个月来,各级政府部门和很多国有企业在清理拖欠民企账款问题上采取了比较有效的措施,传递出政府呵护、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号。“很多时候,民营企业遭遇的困境并非因为自身技术不行或干得不好,而是在于项目款项结算较慢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与其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紧张,还不如先扎实做好欠款清理工作。”丛屹说。

防止“边清边欠”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企账款的同时,也存在着民企自身拖欠国企账款、民企之间互相拖欠的情况,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三角债”。

辛国斌强调,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从机制上完善和解决。这其中,最关键、最核心是要解决法律缺失的问题,要建立法律保障制度。“这是保障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最关键的措施。”

对于下一步的清欠工作,辛国斌表示,今后在加大问责方面,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核,要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要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必须看到,不少遭遇账款拖欠的企业都是资质和基础比较好的民营企业。加快解决各级政府、国有企业和广大民营企业之间的账款拖欠问题,显然找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丛屹说。(记者 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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