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废液偷排污染环境 2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日期:02-26
石化废液黄埔区

原标题:石化废液偷排严重污染环境,广州2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笔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去年备受关注的猎德污水处理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石化废液偷排严重污染环境事件日前作出处理,共追究责任人员29名,其中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和12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偷排化学废液造成经济损失1716万元

2018年3月8日,猎德污水处理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相继出现进水水质异常,生产工艺受到严重破坏。同时,在相关排水管道沿线及两个污水处理厂周边,持续50多个小时散发刺激性气味,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乌涌水体严重污染和大量鱼类死亡。

事件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公安部门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联合水务、环保、应急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侦查。专案组经过连续作战深入摸查,至当年3月20日,4名排污嫌犯相继落网。

经警方调查,这些化学废液全部来自黄埔区所辖广州市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其冲洗油类储存罐的废液交给不具备相关废液处置资质的组织进行处理。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于2018年3月8日至9日凌晨将100吨未经处理的化学废液,分三车直接偷排到城市下水管道,导致猎德、大沙地两处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经济损失达1716万元。

同年3月26日,广州市河长办向黄埔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对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问题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其全面排查,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失责人员予以问责。

在接到市河长办要求启动责任追究通知后,黄埔区纪监委成立核查组,启动调查问责工作。同年8月24日,黄埔区纪监委完成了对第一批21名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工作;同年9月26日,该委对第二批责任人员开展问责调查工作,并于11月16日,经黄埔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由该区纪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做出处理,增加对相关责任单位8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在充分调查基础上,黄埔区纪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最终对夏某等29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案件已成全区问责工作反面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2019年2月18日,广州市河长办正式收到黄埔区委、区政府《关于对石化废液污染环境问题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报告》(下称“报告”),反映对冠昌公司石化废液污染环境事件共追究责任人员29名,其中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和12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报告显示,原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对冠昌公司的环保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存在不正确履职情形;原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对冠昌公司的处罚决定通报后,未开展现场巡查,存在不正确履职情形;文冲街道办事处、文冲社区存在工作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等情形。

经查,部分被问责的相关责任人存在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等行为。对被问责的29名相关责任人,具体处理意见包括,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处政务记大过)2人,党内警告(并处政务记过)3人,党内警告(并责令公开检讨)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7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书面检查1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

近日,黄埔区已将该案作为全区问责工作的反面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在全区问责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该区纪监委在“全区强化治气治水治违等重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大会”上,再次对参会的450多名基层干部提出“认清责任、强化担当、严格问责”的工作要求。

截至目前,黄埔区组织和指导发案单位开展案情通报会,以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全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工作生活。同时,加强以案促改,抓好发案单位的整改落实,督促发案单位研究环境治理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深挖问题根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政治、法纪、社会效果。

广州市河长办表示,黄埔区对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理充分反映黄埔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水环境污染问题不姑息、不迁就,敢于较真碰硬,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有效维护了执纪问责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力推动了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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