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冻结股票挽回申请人损失

日期:02-26
交城申请人交城县

原标题:交城:冻结股票挽回申请人损失

本网讯(通讯员何星洁)近日,交城县法院将被执行人胡某持有的两只股票账户强制冻结,总价值127万元。

2016年,交城县法院判决胡某偿还某建材公司合同欠款及违约金共计123万元。一年过去了,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该院多次查询胡某财产,均显示无可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收集线索,得知胡某喜欢炒股,很可能持有股票资产。

近日,该院执行局局长闫广声亲自带领执行法官飞往北京、深圳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查询。果然发现,被执行人持有两只股票,执行法官当日予以冻结,总价值127万元。

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损失,极大地震慑了老赖,为交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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