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类案技术性证据审查为鉴定把脉

日期:02-22
技术性鉴定证据

原标题:河南:类案技术性证据审查为鉴定把脉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审查酒驾、伤害、交通肇事三类犯罪案件技术性证据6563件,发现共性问题16个,向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等单位发出11份检察建议……”近日,在河南省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上,该院检察技术处党支部书记、处长侯现军用一组数据,介绍了类案技术性证据审查专项工作成果。

2018年6月,河南省检察院启动类案技术性证据审查专项工作,确定技术人员较多、案件量较大的驻马店市、安阳市等10个市级检察院为试点,集中技术力量,对酒驾、伤害、交通肇事三类犯罪案件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旨在发现鉴定意见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规范鉴定和技术性证据的使用。其间,试点单位每月上报进度,省检察院召开3次推进会,并及时进行个别指导。

“检察院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完善了机制,规范了鉴定和证据使用。”接受检察建议的基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都表示,按照检察建议内容逐条逐项整改。河南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冯鹏举介绍说,内乡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法院联合制定《关于依法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对醉驾类案件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等事项进行规范。驻马店市公安局根据检察机关建议,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乙醇血样送检程序的通知》,对送检程序进行规范。

对超出业务范围进行鉴定、无法定资质等严重问题,河南省司法厅根据安阳市检察院反映的情况,责令某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所停业整顿。对于无法定资质、适用废止技术标准等严重问题,邓州市卫计委根据邓州市检察院的建议,责令某机构停止了血液酒精含量类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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