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 原告一审败诉后再上诉
北京商报讯(记者卢扬穆慕)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原告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的消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去年5月,原告李霞因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生死捍卫》,故将作家、编剧周梅森和出版《人民的名义》的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周梅森赔偿80万元,出版社赔偿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李霞表示,小说《生死捍卫》是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的小说,并于2010年9-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李霞经对比认为,《人民的名义》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关键情节、一般情节、场景描写、语句表达等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生死捍卫》一书且未给其署名,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权。
但一审时,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两部小说在李霞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的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故判定《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李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