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如何反腐?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爆猛料
撰文 | 高语阳
1月13日,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落幕。
当天,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研读会议公报后曾撰文指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类似表述的位置发生重要变化:从“工作要求”部分挪到了“总结成果”部分。
一个多月过去了,今天(2月20日)晚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挂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此次全会上所作工作报告全文,报告题目为“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政知见通读后发现,猛料比会议公报还要多。深夜,我们一起来划重点。
十九大后超5000干部主动投案
在回顾2018年工作时,报告中提到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万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报告提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7万件,处分2.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9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
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政知见此前也曾撰文分析称近些年官员主动投案的案例有所增多。此次报告总结称,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内鬼”“烂树”“蛀虫”都是谁?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在通读报告之时,最打眼的莫过于已经落马的几个“明星”官员。
报告提出,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此外值得提到的是,报告提到要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
除了这些反腐过程中的“明星”人物,报告同样没有落下热点事件。
报告指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立足职责定位,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加大金融反腐、深挖黑势力“保护伞”
政知见发现,在报告中被定性为“内鬼”的赖小民,一个多月前也同样“出镜”。
参与全会的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当时表示:“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深刻汲取赖小民案件惨痛教训。”
赖小民多次“出镜”并不奇怪,此次的报告,再次强调将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
披露2019年主要任务部分,报告提到要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过报告也同时提到,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
另外,报告也提到将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同时,要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构建规范调查程序,严查诬告陷害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国家监察委正式成立。一年来,合署办公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同样总结了新的工作经验、模式。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重点不光“对外”,针对自身的程序、规定的设置任务同样繁重。
在介绍2019年主要任务部分,报告明确,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其中,要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同时,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还强调要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这样的背景下,报告提出要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