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途中晶科电力遭法院列入被执行人 20亿发债已中止

日期:02-20
电力晶科发债

原标题:上市途中晶科电力遭法院列入被执行人 20亿发债已中止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晶科电力的上市之路风波不宁。2月19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列入被执行人。稍早之前的今年1月,晶科电力的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止”,该发债计划达20亿元。

2月19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全国执行信息平台看到,晶科电力被执行人信息的相关执行法院是上饶县人民法院,立案时间2019年2月14日,案号(2019)赣1121执271号。

就此事件会否对上市进程和公司资金链产生影响,2月19日,新京报记者向晶科电力发去采访提纲,目前未有收到回复。

据介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作为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光伏电站运营和光伏电站EPC两大板块,涉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环节,以及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等。

作为光伏发电龙头,晶科电力负债规模较大。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晶科电力负债总额分别为 920450.60万元、1553210.22万元、2165032.07万元和 2276701.61万元。

晶科电力称,负债规模逐年增加, 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经营性负债及银行借款等增加所致。

光伏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晶科电力表示,目前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与其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良好的商业信用。但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紧缩,未来电站建设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晶科电力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80%、83.47%、78.95%和78.96%,均在 70%以上。

晶科电力表示,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光伏电站项目融资以债务融资为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负债规模相应增长,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其中,2017年,晶科电力优化资本结构,进行了20亿元的股权融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2017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末有所下降。

巨额的负债和较高的资产负债率,造成晶科电力财务成本较高。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晶科电力的利息支出分别约为1.57亿元、 3.67亿元、5.95亿元和 4.13亿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465.31%、234.18%、 85.53%和 140.32%。

这意味着,晶科电力的利息支出一度超过了净利润。

相比于同行业,晶科电力亦称,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晶科电力给出的理由在于:公司尚未上市,融资渠道受限,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增长,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因此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外,随着经营规模增长,公司采购规模相应增长,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金额较大,且公司采购主要用于购建光 伏电站等长期资产,导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较低。

在负债高企之时,晶科电力瞄准了A股上市。

2018年底,证监会官网披露晶科电力招股说明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科集团持有公司 39.3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通过晶科集团持有公司39.3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279136.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250000万元,用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用领跑者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含银行贷款利息)。

晶科电力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后,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财务状况朝着更加稳健、可持续方向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

晶科电力表示,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此外,晶科电力还试图通过其他渠道补充资金。

据上交所显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文件,其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计划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可超额配售,发行时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据悉,该项目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20亿元, 发行人是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称,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鉴于本公司债务结构主要围绕项目建设展开、以项目融资为主,该等债务期限通常较长,且一般约定在期限内逐步还本和付息,而非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因此,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偿还即将到期的(以预计发行时点估计一年以内)债务。

不过,新京报记者自上交所获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已“中止”。

就该20亿发债计划中止的原因和影响,新京报记者今年1月即向晶科电力发去采访提纲,至今仍未收到回复。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编辑刘晓阳校对李铭

记者联系方式:zhaoyibo@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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