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剑出鞘恩怨了
陕西法院网讯按老百姓的风俗,过完正月十五才算过完年,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很多在外躲避的“老赖”又将踏上“逃避”的路途,为了抓住这个“最后”的黄金阶段,汉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从初七一上班,就开始了四处奔波,干警们放弃了周末休息、放弃了与家人团聚,踏上寻找“老赖”的征途中。值得欣慰的是,这样的辛苦换来了多年积案的圆满执结,换来了申请人欣慰的笑容和肯定......
借车使用出事故,耐心释法终赔偿
2016年6月6日,被执行人刘军驾驶被执行人刘佳所有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涧沈路自南向北行驶时,与申请人李杰发生碰撞,致李杰右股骨干粉碎性骨折九级伤残,经本院判决,由二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0874.11元。判决生效后,刘佳称借车的事情他并不知情,是刘军驾驶车辆撞伤的人,应该由他赔偿,并举家外出打工,下落不详。随后刘军一家也外出打工,申请人于2017年5月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二被执行人一直外出打工,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干警得知二被执行人已返回家中,并于近两日准备返回外地,2月15日执行干警清晨7点就出发前往二被执行人家中,果然,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一脸惊愕的看着我们。经过一天的耐心释法,二被执行人终于将拖欠多年的赔偿款支付完毕。据此,一桩两年未结的积案圆满落幕。
假借不知判决结果耍蛮横规范执行面前哑无言
2008年1月3日,谢苗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申请人刘佳华之子蒋大友,沿316国道行驶时撞在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拖拉机尾部,滑入左车道,适遇袁大宝驾驶的重型箱式货车行驶至该路段,与谢苗、蒋大友发生碰撞,造成谢苗受伤,蒋大友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该案经本院一审,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谢苗赔偿刘佳华经济损失68032.82元。本案在判决后,谢苗就外出打工,多年没有回来。正值春节务工人员返回高峰,执行干警得到消息,谢苗从外地回来准备过几天就走,执行干警果断出发,将其带回了执行局。谢苗的父亲,气势凶凶,声称这么多年,谢苗每年都回来,并没有法院的干警找过他,而且当年出的事故,他们也是受害者,法院怎么判的,他们都不清楚,态度极为不配合。
执行干警从档案室调出了十年前的卷宗、连同当时双方上诉的材料、安康中院二审判决书、申请人执行申请的材料、执行干警每年都去谢苗家及村组、周围邻居调查的笔录,谢苗的财产情况调查等相关执行材料一一成列在被执行人面前,被执行人的父亲脸色大变,不经意的说,这么多年,你们的材料居然还在。面对众多的证据,被执行人恶意躲避的行径不攻自破,再不履行,面对的将是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提出要和申请人谈谈,经过执行干警一天的沟通努力,申请人提出一次性赔偿5万元,剩余的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在和解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主动交来了执行款。据此,又一积案执行完毕。
2月18日春寒料峭下起了大雪,执行干警顾不得寒风的凛冽,抓住春节的“尾巴”,希望能寻找更多长年不归的“老赖”。在万家灯火尽享春节喜悦的时候,还有这么一群人仍然在不屑余力的努力着,因为他们知道,虽然春节已临近尾声,但执行的道路却从未终止,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再努力!(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