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探索建立专班制 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力度

日期:02-18
腐败保护伞案件

原标题:淮南:探索建立专班制 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力度,淮南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负责督查督导,进行逐案筛查和专案查办,以解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速度不快、力度不大的问题。截止1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28人,其中开除党籍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组建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组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查办。班子由副书记负责,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和第四纪检监察室组成,明确第四纪检监察室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外,不再办理其他案件,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查办力度。

明晰工作职责。班子负责人全面负责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风室负责问题线索接收、移交、协调以及督查督导等综合协调工作,信访室负责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信访件的处置,案管室负责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第四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案件查办。

加强督查调度。除参与市扫黑办组织的统一督查外,市纪委监委针对案情重大、上级督办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通过实地督查、会议调度、个案调度等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使案件快查快办。

取得初步战果。市公安机关在侦办汪某某非法采砂案件时,发现有多名公职人员牵涉其中。在移交相关线索后,市纪委监委明确由第四纪检监察室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并对部分案件进行提级办理,现已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6人,正在审理5人,其余人员正抓紧办理中,取得了初步战果。

自上而下推行。下一步,专班制将在县区纪委推行,要求各县区纪委明确一名常委负责专班,明确一个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查处,并固定办案人员。当有涉黑恶案件时,首先办理此类案件,办理结束后,再办理其他案件,进一步发挥专班制的优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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