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老赖”回家大摆“上灯酒”,结果……
到达被执行人家中
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周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覃某借款15.6万元,借期期限届满后,周某拒绝还款, 覃某将周某及其妻子吴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周某、吴某共同归还借款15.6万元及利息给覃某。
判决生效后,周某、吴某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覃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周某、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二人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在电话中态度恶劣,亦无还款诚意。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两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居无定所,法院无法对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019年2月12日,执行人员得到消息,周某回家为其儿子摆“上灯酒”。2月13日早上8点半,执行局徐局长和梁副局长带领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大隆镇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得知周某已经去到几公里外的庙里“拜神”,一个小时后才能回来,执行法官便拨通周某的电话,但周某未接听。执行干警将周某妻子吴某带到大隆法庭,并通知周某到大隆法庭履行义务。周某虽然来到法庭,但是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义务。最后,执行干警将周某带回法院,鉴于被执行人周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其罚款三千元,拘留十五日。
在儿子“上灯”的大喜日子,因拒不履行义务,周某被戴上手铐送进拘留所,不仅丢尽面子,甚至还有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所欠的债务也不会因被拘留或判刑而免除。“老赖”们,请你们算一算,这笔账划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