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啤酒烧烤引不满 邻里刀光剑舞相对峙

日期:02-18
邻里烧烤对峙

原标题:深夜啤酒烧烤引不满 邻里刀光剑舞相对峙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如果邻里间一言不合就动手,不互谅互让,这不仅会破坏和谐的邻里关系,甚者还会承担刑责。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李某在南宁某小区开了一家美发店,其隔壁则是代某开的一家水果店,两人开店多年都和气生财,相安无事。这样和谐相处的画面却在一个深夜发生了改变。2018年1月4日23时许,李某在自己美发店门口和员工进行年终聚会,一起烧烤、喝酒。代某外出回来,准备洗漱休息。因隔壁烧烤、喝酒声太大,代某觉得影响自己和孩子休息,就出门理论。“各位老板,这么晚了还这么大声音,让不让人休息?”“我们搞店庆,关你什么事,你算老几?”酒在兴头上的李某等人,见有人扫兴十分不愉快。双方为此发生了口角,并争执拉扯。代某见对方人多,便回其店铺拿出水果刀与李某等人继续对峙并拉扯。期间,代某摔倒在地,李某等人遂持烧烤钳、凳子以及垃圾铲等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右顶骨颅外板局部骨质外伤性缺损、头部累计遗留8.1cm瘢痕、左肺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代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在案件审理期间,经该院主持调解,李某与代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代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代某对李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对代某进行了赔偿,且取得了代某的谅解,加之代某持刀以对的行为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故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

“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处得好,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让双方互利共赢;反之,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伤和气,还可能触犯法律,让自己处于不利境地。邻里之间遇事要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处世之道,双方相互包容、谦让,这样就会少点鸡飞狗跳,多点和美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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