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17个镇街(园区)完成河湖“四乱”清理
整治后:
整治前:
■2018年12月份,洪梅镇对侵占大汾北水道河道管理范围的乱建问题进行了清理,还空间给河道 记者 周桂清 摄
昨日,市河长办通报全市河湖“清四乱”行动进展,截至2019年1月31日,全市已排查出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1595宗,已清理整治1468宗,其中,17个镇街(园区)已完成河湖“四乱”清理工作,13个镇街正在清理,3个镇街暂未排查出“四乱”问题。
据介绍,2018年第1号广东省总河长令提出,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涉河湖违法违建“五清”专项行动,督促各级河长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抓好任务落实。东莞市决定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进行全面清理,全力打造“美丽河湖”。
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把“清四乱”工作列入市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范围。治理河湖,坚持水岸同治,才能全面推动河湖长治久清。在“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坚持以“见成效”为根本目标,深入一线做好排查、动员、履责、统筹、督导等工作,组织人员逐河、逐湖、逐库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排查摸底,对照“清四乱”标准,找准河湖库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1595宗,实行台账管理、挂牌督战、销号处理。
截至2019年1月底,全市河湖“清四乱”行动已清理整治1468宗,占任务总量的92%。其中,在整治“乱堆”方面,全市共排查出乱堆问题280宗,累计清理整治266宗,包括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182个砂场已全部完成整治。在整治“乱采”方面,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区域,加强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和暗访执法行动。目前,全市河道偷砂行为已基本得到控制,未发现有偷采河砂行为。在整治“乱占”“乱建”方面,我市印发了《东莞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属地镇街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全力推进河湖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全市共排查出“乱占”和“乱建”问题1315宗,累计清理1202宗。其中,排查清理2008年后建设的涉河违章建筑909宗,涉及面积17.77万平方米;排查1988-2008年的其他“乱占”“乱建”问题406宗,已清理293宗。
长安、沙田、茶山、大朗、凤岗、厚街、大岭山、塘厦、谢岗、石排、东坑、松山湖、黄江、东城、常平、清溪、石龙等17镇(街)、园区已全部完成辖区内“清四乱”工作,道滘、樟木头、洪梅、望牛墩、虎门、麻涌、桥头、企石、高埗、万江、中堂、南城、石碣等13个镇街正在加紧清理,莞城、寮步、横沥等3个镇街暂未排查出“四乱”问题。当前,各单位正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四乱”重点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努力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四乱”的清理,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记者 周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