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再有官员因“为谋取人事利益”受处分
14日晚间,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明瑞、吕梁市交口县委原书记徐宇平两人因严重违纪同日受到处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通报显示,韩明瑞、徐宇平都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此外,徐宇平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明瑞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副厅级退休待遇,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徐宇平则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韩明瑞出生于1954年6月,山西孝义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
官方履历显示,韩明瑞曾在原吕梁地委、原吕梁行署煤炭工业局等单位工作。2004年9月,他出任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2009年7月,在吕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韩明瑞当选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4年8月退休。
徐宇平出生于967年11月,山西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3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吕梁地区,设立地级吕梁市,县级汾阳市改由山西省直辖、地级吕梁市代管。同年,徐宇平担任汾阳市委常委,2006年7月任汾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9年11月徐宇平则异地任职,任交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后任县长,2013年4月出任县委书记。
2015年,山西吕梁反腐持续加码。据报道,一年中有7名县委书记遭免职,其中就包括徐宇平。2016年1月,时任山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霍慧文“空降”交口担任县委书记。
记者检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过去一年,山西有多名官员被通报“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而这种表述也仅出现在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出的通报中。
其中包括阳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阳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朔州市原副市长侯新生,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际鹏,山西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高栋,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以及吕梁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志强等人。
韩明瑞简历
韩明瑞,男,汉族,1954年6月生,山西孝义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任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2009年7月,任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2009年12月,任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8月退休
徐宇平简历
徐宇平,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山西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6月,任汾阳市委常委;
2006年7月,任汾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9年11月,任交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0年4月,任交口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年4月,任交口县委书记。
2015年12月被免职。
新京报记者 何强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