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将设立影视园区产业引导基金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常蕾)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北京影视业全国领先地位更加巩固,涌现出更多影视精品和骨干龙头企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推动北京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之都”的发展目标,并将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
《实施意见》是北京市构建“1+N+X”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科技、“投贷奖”联动、IP软环境优化、影视园区建设、融合发展、金融支持、影视消费、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传播、动态管理等角度提出了10方面重点工作着力构建促进影视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影视业产业链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明确,聚焦全产业链,为影视业发展提供新动能。推动“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积极培育和提升北京影视消费市场,持续做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节展活动。
近年来,北京市相继发布了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相关配套制度、《北京市提升广播影视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初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影视政策体系。
2018年,北京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实现收入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全年,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共9895家,生产国产影片410部,电影票房收入35.004亿元,生产电视剧51部2325集。影视机构总量和产业规模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