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新:辩方律师以歧视为由要求取消起诉

日期:02-14
动议律师检方

原标题:章莹颖案辩方律师以歧视为由要求取消起诉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遇害案临近开庭,再起波澜。今日(2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章莹颖家属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东处获悉,辩方律师向法庭提交动议称,检方因为章莹颖是中国人而 “选择性地在联邦法庭起诉”,歧视犯罪嫌疑人,要求取消起诉。2月13日,法庭作出裁决,予以驳回。

克里斯腾森资料图图源:视觉中国

克里斯腾森资料图 图源:视觉中国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6月9日,章莹颖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IUC)留学期间,外出途中乘坐一辆黑色轿车后失联。检方以绑架致死罪起诉与章同校的物理系助教克里斯滕森,克里斯滕森一直拒绝认罪。王志东律师透露,此案将于2019年4月开庭审理。

今日,王志东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辩方律师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向法庭提交动议称,检方因为章莹颖是中国人而 “选择性地在联邦法庭起诉”,歧视犯罪嫌疑人。1月25日,检方向法庭提交了驳斥辩方动议的答复。2月13日,法庭驳回了辩方律师这一动议。

王志东介绍,辩方提交此项动议的依据是检方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听证会上关于寻求死刑判决的陈述。当时检方律师提到,被害人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伊利诺伊州居民,州政府可能会更倾向于保护本州的居民而非外国公民,因此向联邦法庭起诉。

法庭审阅了辩方动议和检方答复后裁定,辩方如果要证明选择性起诉,必须先证明存在歧视意图和实际的歧视效应,而辩方未能证明。此外,辩方混淆了种族血统(national origin)和国籍(nationality)的概念。联邦法庭在决定管辖权时经常会考虑国籍问题,而且联邦绑架罪法律把联邦法庭的管辖权扩大到绑架被害人为外国官员、国际受保护的个人和外籍访客,外籍访客包括在美国的外国公民。因此,联邦法庭对此案有管辖权。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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