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个持证驾驶员,唯一喝酒的开车
2月13日上午,长沙雨花交警通报了一起醉驾案,驾驶员胡某因酒后驾车面临罚款,驾驶证记12分以及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月10日晚,胡某等3人从益阳开车来长沙上班,在市区吃过晚饭后,准备开车去位于跳马附近的公司。尽管同车另外一男一女并未喝酒,作为唯一喝了酒的驾驶员胡某认为去的地方比较偏,不是主干道,肯定没有交警,坚持自己开车。“当时我们就在洞株路跳马涧路段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牌为湘H6***8的红色别克小车在距路口不到一百米的位置把车停在路中间,还把车灯给关了。我们发现驾驶员正在和后排女乘客调换座位,马上就制止了,带下车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是66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雨花交警大队突击中队民警刘昌琦说。
“我们特地查看了此前路段的监控,确定此前驾驶员是胡某。他们车上有3个人,两名男子坐前排,女子坐后排,都有驾驶证,但是只有当时驾车的胡某喝了酒。”
胡某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之后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记者虢灿实习生张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