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检检察官的一天

日期:02-14
检察官未成年人犯罪帮教

原标题:一个未检检察官的一天

一个未检检察官的一天2月11日一大早,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未检科员额检察官侯园馨便已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办理一起刚刚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联系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联络心理干预事宜……从8:30开始,侯园馨便一刻也没闲着,精心准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每一项特殊程序。案情并不复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被害人赵某通过电话约架,见面后,李某用刀连续砍向赵某,致赵某左臂、颈部及头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赵某为轻伤二级。而李某因非法拘禁罪刑满释放仅五个月便又再次涉嫌犯罪的事实,让侯园馨心头一紧。10:30,侯园馨走进了看守所,对李某进行提讯。她了解到,李某因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初中后因接触校外不良人员沾染恶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最终走上犯罪道路。11:30,在去食堂吃午饭的路上,侯园馨向同行的主管副检察长作了汇报:“根据卷宗证据和提讯的情况,李某与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经历相似,单亲家庭、管教不力、交友不慎、冲动易怒……其涉嫌聚众斗殴的事实可以认定,虽然有自首情节,又是未成年人,但累犯这一情节足以证明李某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对其批准逮捕。”汇报完后,侯园馨的心情非常沉重。16:30,经过一下午的连轴转,侯园馨在对李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也做好了一份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打造的帮教计划。与往常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样,侯园馨会把更多的工作放在帮教上。一整天的奔波让侯园馨有些疲惫,但她知道,嫌疑人虽然被批捕了,但关爱和帮教并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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