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8名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徐和建拟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2月12日,北京组工网发布一批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徐和建等8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徐和建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拟提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人选
男,53岁(1965年8月生),汉族,浙江金华人,1987年12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学硕士,副研究员。
曾任北京市委宣传部研究室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市外宣办媒体服务处处长,市外宣办副主任。2017年1月任现职。
黄泽刚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机要局(北京市密码管理局)(副局级)副局长
拟任北京市专用通信局(副局级)局长(试用期一年)
男,53岁(1966年2月生),汉族,四川中江人,1995年7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昆明工学院仪表专业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
曾任北京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总工程师、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兼)。2017年6月任现职。
张 强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副局级)、干部调配处处长
拟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男,45岁(1973年9月生),汉族,辽宁台安人,1993年4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哲学专业大学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市党组织建设电教中心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经济干部处处长、部务委员(副局级)、干部调配处(公务员管理处)处长。2018年1月任现职。
周 军
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
女,52岁(1966年10月生),汉族,河北阜平人,1986年7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处级审判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庭长。2015年2月任现职。
庄 伟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人选
女,47岁(1972年2月生),汉族,天津人,1994年6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二审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2016年8月任现职。
李 辰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侦查监督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人选
女,42岁(1976年10月生),汉族,辽宁铁岭人,1996年12月入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
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处长。2016年9月任现职。
张际枫
现任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正处级)
拟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人选
男,47岁(1971年5月生),汉族,山西盂县人,1995年4月入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刑法学专业),法学博士。
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检察处处长、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管理监督部主任。2018年11月任现职。
郑 江
现任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拟任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
男,58岁(1960年10月生),汉族,福建福州人,1983年11月入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工业大学工业水处理专业大学毕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第五监察处(开发监督处)副处长,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0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2日
来源:微信公号“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