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合示范区”获授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

日期:02-13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服务示范区

原标题:青岛“上合示范区”获授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

青岛日报2月12日讯今天,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司法部召开。会议决定,司法部在青岛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设立首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这标志着青岛“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规范、合理、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2018年6月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举行以来,胶州市政法部门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经贸示范,法律先行”,探索法律服务保障经贸合作新模式,全力凝聚政法机关和法律法学力量,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包括建立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分别与上海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胶州研修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探索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法律服务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全省和青岛市范围内吸收综合性法律服务人才,逐步健全完善示范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智库,建立专家档案和学术论文库。下一步,胶州市政法部门将紧抓此次设立国家级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的新契机,进一步推进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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