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系农民工三案一日速调解,农民工欢欢喜喜回家过大年

日期:02-11
农民工法官心系

原标题:法官心系农民工三案一日速调解,农民工欢欢喜喜回家过大年

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荣某三人共同代理人签署调解协议2019年2月1日,扶绥法院中东法庭快速审结了三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万多元,从立案受理到审结仅仅用了1天的时间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

案情:2017年2月2日,荣某三人经人介绍,到黄某在广西扶绥县昌平乡中华村佐偎屯承包种植的香蕉园做工。双方于2017年2月2日签了香蕉承包管理合同书,约定荣某三人的工钱按照荣某三人所做的产量计算,至2017年12月15日,荣某三人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完成了产量。经黄某核算后,确认荣某三人分别应得的工钱后,双方于2018年1月2日签订了付款协议书,约定黄某分三期支付荣某三人的工钱,但至约定的付款期限最后一期黄某只支付了部分工钱,余款共10万多元至今没有支付给荣某三人,经荣某三人多次向黄某追索工钱,但黄某均以种种理由没有支付给荣某三人,无奈之下荣某三人分别将黄某起诉至法院。

2月1日,中东法庭收到荣某三人共三个案件诉状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在第一时间立案并及时联系被告黄某。通过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沟通及审查案件材料,承办黄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考虑到荣某三名农民工系外地人员及索要拖欠工资回家过春节的迫切心情,黄法官便立即联系荣某三人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许某及传唤黄某到庭,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以法服人、以理明人、以情动人”的调解下,黄某最终与荣某三人达成协议,约定在2月3日前支付荣某三人劳务报酬共计10万多元。当荣某三人的诉讼代理人电话通知荣某三人已与黄某达成协议并告知已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时,荣某三人在电话里对法官公正、便民、高效的办案作风赞不绝口,纷纷对法官表示感谢,称终于可以欢欢喜喜回家过年了,并感谢法官送给他们的这一份“新春大礼包”。

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达近年最好 我市已建成综合管廊37公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