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保定市纪委监委积极落实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注重及早纠正偏差、防微杜渐,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把监督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把上级要求本地化,结合保定市实际,严查利用涞水红木家具、曲阳石雕、易水砚等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动辄则咎,决不姑息。
把监督重要领域、重点事项作为关键。针对监督短板、薄弱环节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事项,重点抽查核实谈话函询结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招投标事项等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把构建监督网络作为重点。注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相互衔接,把法定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方式,积极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市管干部、重要县管干部廉政档案,提高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把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作为保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法纪界限,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敢于容错纠错,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积极作为、把握分寸,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精准问责,细化完善精准问责实施办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扩大化。(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