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舒心舒胃品美食|春节期间合理搭配、饮食适量
春节是我国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饺子、腊味、鱼类等年味十足的传统美食必不可少。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地享用春节传统美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邀请多位营养、食品领域专家作出消费提醒:春节期间在饮食上应合理搭配、饮食适量、少食油腻、安全灭活,同时还应经常活动,避免久坐。
饺子——煮熟煮透
舒心提醒:饺子在我国传统佳节饮食中具有重要地位。按照习俗,春节子时为两年之交、迎新辞旧的时刻,一家人尽情欢乐地品尝饺子,具有喜庆团圆、吉祥如意的寓意。
舒胃提醒:1、家庭自制饺子时,要选好原料,清洗好制作工具,尽量按食用量制作,现包现食。
2、选购速冻饺子时,应通过正规采购渠道,选择包装完整、外观质地均匀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同时,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信息,重点查看配料表及营养成分表,严格按照标签上的存储条件进行保存。
3、食用饺子时,一定要煮熟煮透。餐后剩余饺子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豆腐——两看一闻
舒心提醒:“腊月二十五,推磨做豆腐”。在我国许多地方过春节都有吃豆腐的习惯,“腐”字与“福”字同音,吃豆腐寓意着幸福、祝福。
舒胃提醒:1、购买豆腐时,要“两看一闻”。首先看其颜色,正常豆腐的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有光泽。其次看其切面,好的豆腐切面细腻,气孔少。闻起来有浓厚的豆香味,不可发酸或有怪味。
2、如果购买无包装的豆腐,应尽快放入冰箱冷藏或低温处储存,烹调前再取出。食用前最好用开水焯一下。如发现豆腐发黏或有异味,则不建议食用。包装好的豆腐开封后,最好在购买当天食用完毕,保持其新鲜。
3、豆腐虽是较好的蛋白质来源,但不宜多吃,一般每天食用100-150克为宜。食用过量可能会引起消化不良、加重肾脏负担等问题。
鱼——新鲜灭活
舒心提醒: “鱼”与“余”同音,象征着年年有余的吉祥意义。春节期间,家家户户饭桌上少不了鱼,寄托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祝愿。
舒胃提醒:1、食材鱼分为海水鱼和淡水鱼两大类,食用时主要把握三个环节。1、正确选材。选购冰鲜海水鱼时需注意其新鲜度,鱼体完整、肌肉有弹性、眼球饱满透明、鳃丝鲜红、气味正常。购买冻结的海水鱼,除鱼体冻结外,其质量要求与鲜活鱼体基本一致。
2、保鲜保藏有效。冰鲜海水鱼需控制好冷却温度,尽量缩短其保鲜保藏时间。
3、合理烹饪,注重食用安全。部分淡水鱼类内脏如鱼胆有毒不可食用,误食会造成肾脏衰竭或肝脏病变,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因此,淡水鱼洗净后可采用清蒸、油炸、红烧等多种烹饪方法,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彻底杀灭寄生虫。
腊味——完全熟制
舒心提醒:“无腊味,没年味”。临近春节,走在大街小巷,总能看见一串串自制的腊肉香肠挂晒在窗户或门前,浓浓的年味扑面而来,也成为民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舒胃提醒: 1、家庭自制腌腊肉制品时,一是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原料肉;二要注意温度和湿度,以利于腌腊肉制品水分散失和风味形成,同时抑制微生物生长;三要避免鼠虫危害,做好防护措施。
2、购买腌腊肉制品时,选择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感官正常、保质期内的产品,避免购买涨袋、包装破损、外观发生变化或产品表面明显有菌斑的产品。
3、多数腌腊肉制品属于生肉制品,食用时应严格按照烹制方法进行加工,做到完全熟制后再食用,对于有明显“哈喇味”、外观发生变化或有明显微生物生长的产品应禁止食用。
酒水——不宜过量
舒心提醒:过年期间亲朋相聚,免不了推杯换盏、把酒言欢。早自西周开始,人们就在辞旧迎新之际携美酒、羔羊欢聚庆贺,祈祷丰收。至汉代以后,“年”作为法定节日固定下来,饮“春酒”也成为一大习俗。《诗经》中有“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之说。
舒胃提醒:酒的品类众多,但不论是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还是露酒,其共同特点都是含有一定量的酒精及各类微量物质。适量饮酒有精神兴奋的作用,但过量饮酒会对健康带来危害。成年男性和女性每日的最大饮酒量分别不超过25克和15克(以酒精量计算)。孕妇、乳母、儿童、青少年和特定职业等人群不适宜饮酒,正在服药和患病的人群应遵医嘱。
新京报记者 郭铁
编辑 郭铁 李严 校对 赵琳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