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财政顺利完成2018年政府债券发行任务
2018年,省财政坚持政府性债务紧管理和经济发展强支持并重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和深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全年共发行债券473.764亿元,为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券,引入8家券商,承销团成员数量达到23家,实现了发行场所多元化。特别是首次打造全国创新项目收益债中的第十二类专项债—全国首单医疗卫生专项债并顺利发行,为医疗卫生领域创新了融资渠道,成为全国先例。
省财政探索研究制定债券管理办法,健全偿债保障机制,制定全年发行计划、全省债券还本付息台账,提高了债券发行管理的科学性、计划性。充分利用银保监会、交易所政策支持,债券投标倍数达到10倍以上,债券发行利率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融资利率。
为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省财政利用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化解省级公立医院银行贷款部分债务,开展西宁中期票据、海东企业债券以及省本级中期票据共119.4亿元债务置换工作,确保置换债券任务全面完成,特别是省本级中期票据置换工作,节约财政成本28亿元。
由于债券发行取得的突破性成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召开的2018年度债券市场优秀参与机构与个人表彰大会上,青海省财政厅获评“2018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优秀发行人”以及2018年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拓创新奖”。(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