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
来源: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政办字〔2019〕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马学军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包振玉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韩昀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培燕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利民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鲍建中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高世勤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喜荣 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
冯呼和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尤俊成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韩树清 自治区财政厅巡视员
林丛虎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富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张慧宇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李志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云挨厚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李晓秋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张小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孙 勇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及永乾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彭万臻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付振勇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爱霞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李京阳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兼任。
(三)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