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田法院开辟涉农民工执行案件绿色通道
陕西法院网讯 “感谢蓝田法院为我们拿回了血汗钱,拿到钱我们就能安心的过年了。”山阳籍农民工吴某喜笑颜开地说。
被执行人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将楼房内外墙粉刷、收口及砌砖分包给申请执行人吴某等40余名农民工,2018年6月已完成约定的施工项目。工程结束后,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60余万余元却迟迟不肯给付。40余名农民工多次催要,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推诿,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蓝田法院判决,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吴某等40名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单位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履行工程款5万元,剩余工程款未予履行,针对此情形,蓝田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但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蓝田法院执行一庭法官耐心向公司法人释法明理,并告诫其既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有足额存款后,执行一庭干警连夜赶赴神木市店塔镇及蓝田县洩湖镇冯家村对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陕西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向农民工被动支付工程款57万余元。
自蓝田法院专题部署督办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以来,蓝田法院将治理欠薪工作作为春节前重点工作,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开展节前及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的权益,兑现“纸上权力,杜绝“法律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