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申屠福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11月,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对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申屠福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申屠福华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热衷烧香拜佛、风水卜算,妄想以求签转运逃避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借贷;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申屠福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鬼神,贪欲横流,生活放纵,趣味低级;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权谋房,以权谋股,无息借入资金高息转借,大肆敛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决定给予申屠福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申屠福华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干部,精神缺“钙”,笃信神佛风水,追求奢靡享乐,攀比高档生活,贪心贪欲在亦官亦商的两面人生中滋生膨胀,特权思想严重,不知敬畏,铸下大错。其表示真诚认错悔错,今后将洗心革面,用实际行动悔罪赎罪。
申屠福华简历
申屠福华,男,汉族,浙江东阳人,1966年4月出生,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7.08-1989.06 共青团东阳市委常委、东阳中学团委书记
1989.06-1993.05 共青团东阳市委常委、党组成员
1993.05-1996.02 东阳市歌山镇党委副书记
1996.02-1998.05 东阳市歌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05-2000.12 东阳市三联镇党委书记
2000.12-2002.12 东阳市北江镇党委书记
2002.12-2003.03 东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北江镇党委书记
2003.03-2003.05 东阳市副市长、北江镇党委书记
2003.05-2006.12 东阳市副市长(其间:2003.03-2006.1在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12-2010.02 东阳市委常委、横店镇党委书记
2010.02-2011.03 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3-2012.01 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2.01-2015.01 东阳市委副书记
2015.01-2015.03 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5.03-2016.11 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11 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8.1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1 免去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9.02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金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