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东南:79名“一把手”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我承诺,今后如有亲属、朋友或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本人的旗号办事的,无论真假,一概拒绝,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近日,在十届黔东南州纪委四次全会上,全州16个县(市)和63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全会述廉述责,各单位(部门)“一把手”的承诺掷地有声。
据悉,黔东南州安排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旨在通过紧盯“一把手”,进一步传到压力、压实责任,带动全州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此次述廉述责采取现场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天柱县党委书记和州国资委、州扶贫办党组书记向全会现场述廉述责,其他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书面述廉述责,79名“一把手”“谈责任”“晒家底”,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会前,黔东南州纪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明确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职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2018年度班子成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及接受组织约谈、诫勉谈话情况等作为述廉述责的主要内容,对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廉述责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述前较真碰硬,高标准一以贯之。为切实做好述廉述责报告材料撰写,黔东南州纪委对报告材料实行“三级审签”,即县(市)党委书记述廉述责报告材料必须由县纪委书记及县委书记本人审签,送州纪委州监委联系室、联系室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签;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报告材料,必须由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党组(党委)书记本人审签,送州纪委联系室、联系室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州纪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签。不仅如此,还将黔东南州委主要领导向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述廉述责报告印发各单位(部门),以供学习参考。
最后,州纪委委员现场对各党委(党组)书记述廉述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现场‘述问题’,当众‘理方向’,持续完善‘两个责任’传导推进机制。”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用好述廉述责为抓手,持续加强述后跟踪问效,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力度问责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