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核心述评
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揽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并对做深做实做细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提出明确要求。这与他关于加强权力监督的系列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再次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或滥用就会滋生腐败,危害党和人民事业。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于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监督对于防止权力滥用的极端重要性,为全党作了严正告诫。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在多个重要场合、从多个不同角度和层次,对权力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展开论述。比如,“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这些重要论述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加强权力监督,让权力更好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一以贯之,是对“窑洞之问”的现实回答。其中关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成为总书记极具代表性的经典论述,并深刻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抓‘关键少数’,破解党内监督难题。”强调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论。党的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关键少数”。“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岗位重要,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控制和支配着方方面面的资源,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指出,组织上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必须要管理好、监督好。领导干部一旦滑入腐败深渊,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分析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就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把手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遵章守纪基本上靠自觉,这样能不犯错误、不出问题吗?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只有“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才能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这些重要论断,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根本遵循。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严是爱、松是害。这些细致的要求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党的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他多次极富现实针对性地要求,各级组织必须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造成极大危害。如,不久前被审查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当省长时很多事情自己定,不向省委书记汇报,当省委书记时,却经常干预政府的事”,带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被认为是陕西官场乱象的根源;甘肃省原副省长虞海燕在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从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调入一批干部,形成了一个政治小圈子,被戏称为“酒钢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热衷任用江西老乡,华融内部员工说,“华融的江西老乡如果搞聚餐,食堂就会空一半”,因江西身份证号开头数字为36,华融人自嘲为“36局的”等等。现实情况表明,必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方面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另一方面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抓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此以往,才能让领导干部培养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和自觉。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在河北调研指导工作时形象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靠制度有效防止腐败,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思想确实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切实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新格局,推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同向发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张由涛)
警惕“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消减,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致病之源。”腐败的“受病之处”正是权力,腐败的“致病之源”也是权力,“围猎”的“着力之点”更无一不是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权力的本质和属性进行深刻论述,“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为我们这个全面领导、长期执政的政党,反复敲响警钟。
从政治学的一般原理来说,不受制约的权力难免腐败,绝对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权力更增添了“含金量”。权力的腐蚀加进金钱、利益的润滑,成为更强更烈的“腐蚀剂”。金钱、利益不断扩张的冲动和权力不断膨胀的欲望相结合,有可能产生“核聚变”,使法律的边界溃坝、道德的天平失守,滋生一批贪得无厌、无法无天的“老虎”“苍蝇”,毒化党风政风乃至社风民风。当权力与资本相遇,可支配资本而又不受制约的权力,更难免导致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我们党从夺取政权到长期执政,是一场历史考验。从领导和驾驭计划经济到领导和驾驭市场经济,面临全新的、复杂的执政环境,是一场更为复杂、严峻的考验。广大党员干部从以清贫为本色与人民群众同患难,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领人民群众奔小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通过履行职责,直接或间接全面参与市场经济,时刻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成为重大现实课题。尽管商品交换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法则,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普遍”到党内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经得起财富的诱惑、克制内心的欲望,始终保持奉公守法、清廉自守的定力。置身于市场经济汪洋大海中的共产党员,经常都要面临考验和抉择。
我们已经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公与私的考验非常直接、经常和严峻。一些党员干部公与私的天平大幅度倾斜,官德与私德严重分裂,台上大讲马列主义,台下大搞拜金主义;人前做冠冕堂皇好人,人后是贪得无厌的恶鬼。腐败分子无不是在市场的诱惑下,在执掌权力的腐蚀下,修身利己不严,私欲膨胀,以至不可收拾,滑向罪恶深渊。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一些典型案件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比如,“围猎”和被“围猎”交织,被“围猎”者亦或成为“围猎”者,被“围猎”的干部同“围猎”者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比如,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交织,权钱交易深度勾连,抱团腐败、期权式腐败问题凸显。市场经济大潮中,权力无时无刻不伸出触角,企图腐化侵蚀执掌权力者的肌体,可谓“防不胜防”。
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先进政党,必须有高度的警醒和自觉。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抓住强化监督、防范和遏制权力腐蚀这个要害,是确保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取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所在。(全国政协文化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副书记 叶小文)
监督执纪权必须纯而又纯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侵犯性和腐蚀性。任何权力要想不被滥用,就必须接受监督,监督执纪权也不能例外。监督执纪权承载的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任,背负的是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厚望,必须确保纯而又纯、永不蒙尘。
确保监督执纪权纯而又纯,源于纪检监察机关忠诚的优良传统和基因密码。“天下至德,莫大于忠”。1927年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1978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穿越历史的风雨,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用担当、奉献甚至是牺牲,谱写了壮美的忠诚之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纪检监察机关更是寄予殷切希望、提出更严要求。特别是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鲜明提出“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重大命题,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两个带头”的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永远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确保监督执纪权纯而又纯,是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更好尽职担当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手中所掌握的监督执纪权,不是一般的权力,而是监督公权力和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权力,受到更多瞩目和尊重,也面临更多风险和考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始终冲锋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赢得党中央充分信任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这比金子还珍贵,不容任何亵渎和玷污。然而,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魏健、莫建成、钟世坚、邱大明等“害群之马”令人扼腕。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尤其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加丰富,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围猎”与“反围猎”的考验更加严峻。而执纪执法者一旦出问题,可能会给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带来颠覆性破坏。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让“打铁的人”始终是“铁打的人”,才能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确保监督执纪权纯而又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带头接受监督。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纪检监察机关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严格执行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经常性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精准科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仰如磐,使命如山。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征程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优异答卷。(记者 何艳)
权力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廖俊波、黄大发、邹碧华、兰辉……都是习近平总书记眼中的好干部。他们来自不同地区,身处不同的岗位,但对待手中的权力却有着同样的敬畏之心、恪尽之责。在工作过的每一个岗位上,他们将“一分权力”化作“十分担当”,树起了一座座为党尽忠、为民造福的不朽丰碑。他们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鲜明体现了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是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
廖俊波
廖俊波(上图左二),福建省南平市原常务副市长。2017年,中共中央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宣传部追授廖俊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获评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
●2017年,习近平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廖俊波同志任职期间,牢记党的嘱托,尽心尽责,带领当地干部群众扑下身子、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无愧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称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
[楷模风采]
廖俊波担任邵武市拿口镇镇长时,年幼的女儿问:“爸爸,你是镇上最大的人吗?”他回答说,“爸爸是全镇最小的人,因为爸爸是为全镇人服务的。”面对村民申报创办旅游项目的申请,他诚恳地说,“赚钱的事你们来干,不赚钱的事让我们来干”。权力的内涵和边界,他一直牢记于心,绝不越雷池一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应当深深刻印在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头。
黄大发
黄大发,曾任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草王坝大队大队长、村长、村支部书记,现任团结村名誉村支书。2017年,中央宣传部授予黄大发“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同年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获评201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
●2017年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特意请82岁的黄大发到前排身边就座,这一幕感动了亿万群众。
[楷模风采]
“修不好,拿命往上盖,我第一道没有成功,那我修第二道。”这位一生只为一清渠的贵州遵义老支书带领村民们前后历经30多年,靠着锄头、钢钎、铁锤和双手,硬生生在峭壁悬崖间挖出一条10公里的“天渠”,就此结束村子长期缺水的历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黄大发眼中权力的用途。“党给我唯一的‘特权’,就是带头吃苦”,正如许许多多优秀共产党员一样,这份“特权”,是黄大发最闪耀的勋章。
兰辉
兰辉(上图左三),四川省北川县原副县长。2013年,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3年,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兰辉同志学习。他说,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楷模风采]
他会拒绝家人,但不会拒绝群众。当家人鼓起勇气对他说“北川灾后重建项目多,能不能帮忙给找个事情干”时,他坚决拒绝“不是不想帮你,我不能违背原则给你做工程、安工作。”而面对群众,他却永远如春天般温暖。百姓评价他“对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像对兄弟一样说话,我服他,我们老百姓喜欢这样的官!”全体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用好手中权力为人民谋福利,对特权说“不”,对不正当私利说“不”,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一生的课题。
邹碧华
邹碧华(上图左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邹碧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2015年,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楷模风采]
“法律是僵硬的冰冷的,我们是否能把法官的人文温暖,延伸到法律之外?”邹碧华时刻在思考、始终在践行。一位素不相识的80多岁独居老人在火灾中丧生,儿女起诉物业却败诉,邹碧华带队勘察火灾现场后对法官说,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法官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一定要将心比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最终,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在邹碧华心中,权力是对抗罪恶的力量,更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担当。他用手中的权力捍卫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更守护了遵纪守法公民对“奉法”的坚定信念。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