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萨市纪委监委:“线、点、面”推动监察 体制改革优势转化
2018年以来,拉萨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绘制的改革蓝图,突出“一线、三点、一面”,初步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以“形”的重塑推动“神”的重铸,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握“生命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坚持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作为改革生命线,贯穿到改革全过程。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使改革过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成为市委坚强有力领导改革的过程。二是健全党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自觉把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三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实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成员单位内设协调联系部门,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督促推动成员单位增强协作意识,主动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站稳“落脚点”,监察全覆盖到边、到底。坚持将健全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一重要目标作为改革落脚点,推动监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推动实现“形”的重塑。夯实监察监督组织基础,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配置、组织框架、人员结构得到优化。二是横向拓展监察职能。结合全市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一定的监察职能和权限,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各组进驻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三是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有限授权、精准监察、全面覆盖的有效形式,在全区率先启动实施派出乡(镇)监察室试点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到底。目前,全市各县(区)陆续向乡(镇)设立派出监察室61个,监察监督工作正有序有力推进。
抓牢“支撑点”,监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坚持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这一工作要求作为改革支撑点,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一是精准识别监察对象。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严格按照“六大统计类别”,以“是否行使公权力”为标准,准确统计改革后监察对象数量,由改革前35901人增加至改革后63773人,增长77.6%。二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定位进一步向监督聚焦、责任进一步向监督压实、力量进一步向监督倾斜,统筹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更加注重日常监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2.4%、21.9%、4.0%、1.7%,“倒金字塔”分布结构愈发明显。三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严查快处,采取留置措施9件10人,一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严厉惩处,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紧盯“关键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坚持将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作为改革关键点,建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高效顺畅运行机制。一是凝聚执纪执法合力。制定出台《审查调查专用文书管理办法(试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办法(试行)》《关于纪检监察室承办问题线索的单位归口方案》《关于在调查措施中使用专用文书的通知》《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等,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关键环节梳理细化、流程再造,确保依规依法行使监察权。一年来,共适用8项调查措施。二是提升协同反腐效力。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监委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理、线索移送处置、案件调查、案件移送起诉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明确法法衔接程序规范,确保各个办案环节高效顺畅推进。
压实“基础面”,队伍形象得到巩固、提升。坚持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改革基础面,建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一是狠抓政治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活动,一体推进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理论素养,锤炼政治品质。二是狠抓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跟岗培训、抽调轮训、以案代训、集中培训于一体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自主举办纪法衔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等培训班7期,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400余册,选派510余人次参加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业务培训,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大有提升。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程序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推行分管、协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季度约谈制度,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监管,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拉萨市纪委监委周彩彩/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