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通报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宁波市纪委对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这5起典型案例是: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能源管理科科长霍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09年至2012年,以及2017年和2018年春节期间,霍山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水产卡、加油卡和土特产等财物,总计价值1.06万元,其中十八大以后收受财物价值总计4000元。2018年12月,霍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2、宁波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主任科员蔡强等7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2018年9月20日晚,宁波市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主任科员蔡强,宁波市第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朱波,以及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伟,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包春海,江北区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程永福,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陈习波,在江北区某饭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后,上述6人及宁波市第二医院药学部员工朱玑翔,又到某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朱波、陈习波、王伟、包春海、程永福等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玑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予以收缴。
3、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朝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至2018年,郑朝晖在担任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郑朝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9月,郑朝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予以收缴。
4、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王校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等问题。2012至2016年,王校泉在担任镇海区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科长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舟山嵊泗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卡、超市购物卡、空气净化器、钓鱼竿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万元。2018年3月、4月,王校泉在担任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参与娱乐消费活动。核查过程中,王校泉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并上缴违纪所得。2018年6月,王校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宁波市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处长苏志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6月12日、8月14日,苏志杰先后两次接受辖区内管理企业邀请,在高新区、鄞州区饭店用餐,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核查过程中,苏志杰主动上缴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2018年11月,苏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