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日期:01-31
黑恶势力斗争于伟国

原标题: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这场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这是党中央规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在福建,这场正义之战正以压倒性态势,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至2018年底,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10个、团伙191个,打击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社会生态产生强大带动效应,对政治生态起到显著的净化作用,刑事案件警情数同比下降13.04%,群众安全感率达98.45%,创历史新高。

党政主导 层层压实责任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为专项斗争提质提效

2019年开年之际,全省干部群众正全力以赴谋划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8日至9日,省委书记于伟国深入龙岩市长汀县、新罗区等地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在长汀县策武镇南坑村,于伟国与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五级书记”直接抓、“党政同责”一起抓,强势攻坚突破,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政贵在行,事成于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提效。

2018年初,福建省各级党政机关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制定本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18年,省委省政府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纳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重要内容,作为综治责任书的重要项目。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一把手”下达扫黑除恶军令状,亲自担任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主动履行督导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开会研究,亲赴一线督导。

——配合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同步督导。对中央督导组发现、指出的问题,省委明确省委书记、省长和分管纪检、组织、政法工作的省委常委、副省长分别担任6个方面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并将55个整改目标逐一分解至相关地区和部门,跟进落实细化措施。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77项细化措施已基本完成,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62人,10个重点市、县(区)先后打掉涉黑组织19个。

——省市县乡均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将扫黑除恶工作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构建“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福州市出台专项斗争“一线考核”激励问责意见,泉州市建立排査核查、精准打击、深挖彻查、村组织整顿4个专业队。

……

撒天网,出重拳。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战,在八闽大地轰轰烈烈展开。

依法严惩 打“伞”破“网”

还人民群众一片风清气正的清朗天空

扫黑除恶,我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打“伞”破“网”。

——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系列证据标准和实务指引等8个规范性文件;

——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制定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证人保护、案件衔接配合指导等3个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律师辩护指导监督;

——自上而下建立“零线索”地区部门背书承诺、责任倒查制度,推动各地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

在法治保障、机制建设、部门协同的合力之下,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迅速形成。2018年2月6日,在泉州市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洛江公安分局成功摧毁卢清洋涉黑犯罪团伙。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目标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侦破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一批批长期在当地横行的黑恶势力成了阶下囚。

战果传来,振奋人心。

数据显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1类黑恶势力,全省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砂霸”“破坏生态”等专项行动,先后打掉农村黑恶团伙226个、“套路贷”团伙90个、“砂霸”团伙19个和矿产领域黑恶团伙20个、破坏生态环境黑恶团伙6个。

各级政法部门迅速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省法院主动“亮剑”。通过集中宣判在全省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效应:2018年10月底,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龙海、清流、顺昌、新罗、长汀、漳平、周宁、福鼎等地法院,分别对审理的共计11件58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018年11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分别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集中宣判活动。2019年1月10日,我省法院开展第三次也是新一年首次全省性集中宣判。

扫黑如何打“伞”破“网”?我省坚持深挖彻查,敢于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

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违纪查办组组长,对重大案件直接过问、具体推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薄弱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保护伞”零立案的县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予以督促提醒;与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同步调查、定期会商等协同办案机制,挂牌督办四批重点线索,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重点案件,由设区市提级办理、直接查办,推动打“伞”提速增效。

标本兼治 基层“拍蝇”

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随着打击的持续深入,涉黑恶犯罪呈现新的特点:一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8年8月9日,省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

会后第二天,于伟国便深入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与区直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摸实情、听实话、求实招,具体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听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村“两委”换届秩序明显好转,扫黑除恶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群众广泛支持,他给予充分肯定。

于伟国说,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去年以来,压在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村民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被掀翻——随着66名涉案党员干部陆续受到处理,长期祸害乡里的林德发、林风父子的罪恶之路正式走向终点。“过去单纯打黑效果有限,如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仅有效治理了黑恶势力犯罪,更铲除了其滋生壮大的土壤。”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有何区别?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根治基层腐败。

2018年8月17日上午,莆田市涵江区某村委会原主任李新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包括李新林在内的6名村干部被依法严惩。此案虽尘埃落定,但法官对案后的思索仍在继续:如何规范村居委会干部选举程序,防止黑恶势力向村居“两委”渗透?涵江法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2018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涵江区严把换届资格审查关,推出资格联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混入村“两委”班子。全区完成10轮联审,有53名候选人因存在“负面清单”被挡在村级组织外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先整顿后换届,整顿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调整一批不合格、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从上级机关下派411名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南平市组织开展“党建体检”,为顺利完成村级组织换届奠定坚实基础。省组织、民政部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等部门,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取消一大批不符合村干部资格条件候选人;对已完成换届的村进行“回头看”,清理不符合村干部条件选进村“两委”班子人员73名。

扫黑除恶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黄赌毒、电信诈骗、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18年,福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记者 何祖谋 福建法治报记者 兰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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