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提前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统一安排,我省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16个州(市)主要围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保护区是否划定、标志标牌是否设立、违法环境问题是否清理整治)开展工作,共排查上报341个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5月,组织对我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新发现水源地环境问题156个。
针对我省水源地发现的497个问题,全省各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治时限和要求等开展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2月13日,我省49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100%,提前半个多月完成了整治任务。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先后17次对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批示,在不同会议场合多次对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省政府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对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工作要求。我省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强化督促指导,把关问题清单和整治标准,按片区环境监管方式,对我省所有水源地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督办,通过约谈全覆盖、加密调度、进度通报等机制,推进问题整治。
各州(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筹推动,督促有关县(市、区)政府调配资源、加大投入,抓实整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过问,统筹推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倒排工期,全面抓好清理整治。通过清理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拆除排污口问题4个,治理解决工业企业污染问题9个,关闭或取缔旅游餐饮问题19个,推动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隐患问题210个,有效整治码头和交通穿越问题67个,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更新完善界标和警示标志等水源保护的基础工作188个。切实消除了许多影响水质的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发力,进一步开展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2018年12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