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医疗机构安保新规
我省近日制定出台《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照不少于在岗医护人员总数3%,或每20张病床1人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
《规定》进一步细化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职责任务,着重强调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置专门治安保卫机构,落实专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保安员在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安(消)防监控中心岗位保安员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规定》对医疗机构内部技防、物防设施作详细规定,特别强调推广应用智能化手段,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车辆出入口安装车辆号牌抓拍系统,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在人员主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切实提升医疗机构预警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