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今年拟制定反家暴法实施办法
1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8年,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行权,实现工作良好开局。
■记者刘璋景李成辉
去年制定修改25件省本级法规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修改完善相关规定。省本级全年共制定修改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湘江保护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25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4件。
制定物业管理条例,对成立业主大会、物业公司退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停车位租售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范。修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将幼儿园、高等学校纳入适用范围,为学生人身安全撑起了“保护伞”。
全年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64人次。
常委会认真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交付的4件代表议案全部得到落实。代表提出的133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今年拟制定修改和审议9件法规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修改洞庭湖保护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6件法规,继续审议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3件法规草案,对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12件法规项目进行重点调研。
重点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情况专题调研;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湘江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法、渔业法等执法检查;跟踪监督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禁毒、社会救助、学前教育及改革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针对学前教育及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等。
在基层人大试点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推动代表“全员进站”,规范代表反映意见转交处理机制。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