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01-29
腐败作风问题扶贫

原标题:吉安: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召开纪委全会,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吉安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吉水县螺田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达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7月,周德达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对象”名义将当年家庭自建楼房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6年2月,周德达获取了1.1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2017年10月,周德达将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款退缴。2018年12月,周德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州区兴桥镇丁塘村党支部书记刘富华、村委会主任刘冬妹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间,刘富华和刘冬妹多次商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列为救助补助对象,违规获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共9200元。2018年5月,刘富华、刘冬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县佐龙乡棱溪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原村委会主任徐启民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帐外运行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棱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时任村委会主任徐启民私自商定,多次通过虚报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截取收入等方式,共套取35万余元扶贫资金在村集体账外运行。2018年9月,王佐权、徐启民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吉安市纪委监委)

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召开纪委全会,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吉安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吉水县螺田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达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7月,周德达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对象”名义将当年家庭自建楼房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6年2月,周德达获取了1.1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2017年10月,周德达将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款退缴。2018年12月,周德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州区兴桥镇丁塘村党支部书记刘富华、村委会主任刘冬妹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间,刘富华和刘冬妹多次商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列为救助补助对象,违规获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共9200元。2018年5月,刘富华、刘冬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县佐龙乡棱溪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原村委会主任徐启民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帐外运行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棱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时任村委会主任徐启民私自商定,多次通过虚报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截取收入等方式,共套取35万余元扶贫资金在村集体账外运行。2018年9月,王佐权、徐启民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吉安市纪委监委)

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召开纪委全会,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吉安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吉水县螺田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达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7月,周德达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对象”名义将当年家庭自建楼房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6年2月,周德达获取了1.1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2017年10月,周德达将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款退缴。2018年12月,周德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州区兴桥镇丁塘村党支部书记刘富华、村委会主任刘冬妹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间,刘富华和刘冬妹多次商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列为救助补助对象,违规获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共9200元。2018年5月,刘富华、刘冬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县佐龙乡棱溪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原村委会主任徐启民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帐外运行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棱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佐权、时任村委会主任徐启民私自商定,多次通过虚报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截取收入等方式,共套取35万余元扶贫资金在村集体账外运行。2018年9月,王佐权、徐启民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吉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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