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检察院对7874人未批准逮捕,纠正侦查机关漏捕977人

日期:01-29
侦查机关检察院立案

原标题:去年上海检察院对7874人未批准逮捕,纠正侦查机关漏捕977人

摘要:检察机关强化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

上海检察机关强化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38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设立刑事诉讼监督部,加大对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的跟踪监督力度,监督纠正7年前交通肇事未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有效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案件168件240人。

强化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不批准逮捕7874人,不起诉1221人;纠正侦查机关漏捕977人、漏诉642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242件。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1192件,排除非法证据65件,要求补正或解释瑕疵证据360件。探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开展核查86人。

强化审判监督。依法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法律适用错误等裁判,提出抗诉62件,法院审结48件,改判30件,发回重审1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类案通报等各类监督意见240件。全市各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7次,共同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王闲乐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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