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打虎”流程原来是这样的!
来源:长安街知事
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了纪委监委“打虎”流程:一封举报信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流转之“旅”。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从举报开始,一个违纪线索需要经过5个阶段、数十个环节才能完成审理,涉嫌职务犯罪的最终才会被移送司法机关。
比如——
在线索处置阶段,举报线索经过归口、分类,送抵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启动谈话或函询后,细分为5种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置:如反应不实或没有证据,即采信了结发函反馈;如发现问题需要追责,即提出初步核实建议。
在第三个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核查组,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拟立案审查调查的报送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必要时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经初步核实,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责的启动立案审查调查。这一阶段承办部门会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查明问题后,形成审查调查报告。
进入审理阶段,案件审理部门受理审查调查报告,开展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审议,作出处分决定,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纪委监委办案流程并非“一刀切”。比如在审理阶段发现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暂缓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在作出处分决定后,如被审查对象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审理部门也将开展复议复查,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撰文表示,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抓手。
其中规定,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涉案财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这既是对被审查调查人权益的保护,也是有效管控风险点、对审查调查人员的监督约束,更是有效衔接司法的体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表示,《规则》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详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整个流程和流程中各阶段和步骤。这是让执纪更精准、让监督更有效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