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质增效严把关 勇担使命谱新篇
去年以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甘肃省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强化制度设计提升工作质效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兰州市纪委监委强化制度设计,着力在制度规范、程序严谨上下功夫,使制度设计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职能的助推器。
监委成立后,该市根据职能变化,修订完善了21项涉及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制度办法及规范文书,制定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运用》两个指导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覆盖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系统性制度体系。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秉持“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加大审核力度等,强化落实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为确保“纪法”“法法”无缝衔接,兰州市纪委监委先后起草制定了《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查措施运用规定(试行)》《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及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协调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制定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7个,协商建立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初步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规范环节程序明确审理责任
在案件进入审查调查环节后,兰州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审理部门及时在程序方面给予指导,力求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调查程序合规合法,确保查清事实、证据合规。
该市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审理理念,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线索移交严格审核,既着力将违纪事实审清核实,党纪处理体现鲜明的执纪特色,又确保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努力做到移送案件达到司法办案标准,体现“纪法”“法法”协调衔接。
为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该市以“谁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构建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条规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四负责”机制,并按规范制作阅卷笔录。把审理报告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改进移送司法案件审理报告模式,形成体现党纪特色和监委调查职能的审理报告,严格案件承办、审核、批准分级责任,形成审理、移送及移送后跟踪负责责任链条,把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党纪法律检验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之中。
严格质量把关确保问责准确
兰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要求,认真落实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严把“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提升证据运用和准确定性能力。
该市坚决落实“查审分开”制度安排,努力实现从审查证据入手、把好案件事实关,从违纪构成要件入手、把好案件定性关,从罚当其错入手、把好案件量纪关,从加强监督规范工作入手、把好案件程序关,对审查调查工作中证据不完备和程序不适当的及时退回补证。
在审理过程中,审理部门积极主动听取案件调查阶段的情况,依纪依法与审查调查组交换工作意见,坦诚相见、真诚沟通,做到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征求意见,跟踪掌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2018年,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78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276人,党内严重警告163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留党察看63人,开除党籍145人;给予政务警告83人、记过23人、记大过9人、降级20人、政务撤职44人、开除公职36人。(供稿 兰纪轩 编辑 王彬 牛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