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护险试点一年来,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委员这样说
摘要: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着力解决‘老、小、旧、远’ 突出问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会议正在举行。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着力解决‘老、小、旧、远’ 突出问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会议正在举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在上海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如今试点工作开展已经一年有余,效果怎么样?
郝勇委员通过调研发现,长护险的制度设计还存在几个方面问题。他在发言时直奔主题,提出多个建议。
目前,长护险制度设计面向的对象是轻度、中度和重度老人,也有需要二级照护的老人,但服务的项目却只是围绕在床边。由此,就产生了保障群体与保障内容不相应的问题。郝勇委员建议,从制度设计上能够理顺逻辑,保障群体要么保持目前群体不变,但要把服务的项目内容从床边扩大到室内;要么缩小群体,重点关注重度失能老人。
在长护险推出之前,民政部门已经有了面向困难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长护险推出后,就把居家养老服务平移到了长护险当中。郝勇认为,这其实混淆了两个层次概念,“原来的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困难群体,实际属于社会救助层面,而长护险如果未来发展成为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层面。“这两个层面可以叠加,不能代替。”
“长护险的受众群体规模仅次于养老和医保,现在养老有独立的经办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医保亦是如此。”郝勇建议,应该设置独立的长护险监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而不是现在至少由三个部门以上分段进行各个服务流程环节,造成了制度执行上的不衔接。
最后,郝勇建议制定自愿居家照护的激励政策。“现在,现在长护险照护人员队伍极度欠缺,而失能老人家里面有家属是那种五六十岁并且在家的。”郝勇认为,这些人其实有一定的照护能力。但现在长护险对于自己家里面有一定照护能力的人没有一种激励机制。郝勇建议,我们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激励家属,这样就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公共资源。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曹飞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