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门头沟:“巡察+派驻+专项”同向发力全面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对标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迅速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调派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力量,聚焦问题同向发力,全面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用好巡察利剑,实施靶向治理。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2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防局党组开展巡察,共发现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力、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弱等3大类11项问题。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巡察结果的运用,对巡察移交的人防工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判处理,严肃查处了区民防局超范围采购等问题。
发挥派驻优势,实施跟踪督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全程督导区民防局开展自查自纠,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目前,已指导区民防局制定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完善了权力和责任2个清单,梳理出3大类22项整改事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区民防局已经立行立改,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组、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等5项规章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按照时间安排,继续跟进督导整改工作。
突出专项特点,实施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相关责任部门通过谈话、实地检查、查阅业务资料等方式,对区民防局涉及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发现全区216处地下空间存在60余处安全隐患,已责令全部整改完成。
门头沟区将继续对标中央和市纪委市监委专项治理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人防系统贪腐案件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文/胡海鸥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