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鼓励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
养老院开心的老人(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忧子摄
养老院的老人过元宵(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忧子摄
数据
根据2018年广东省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的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已从2010年的709万人增加至96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约4.5%,按照数据估计,到2030年广东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700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养老问题已成为全国普遍性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有多位省政协委员关注到养老问题,指出目前存在现行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养老服务人才短缺、老年设施供需矛盾、社会参与程度不充分等问题。几位政协委员就探索和建立新型养老模式、推进医养结合、解决广东省养老人才瓶颈问题、制定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等诸多养老问题提交了有关提案,期待能推动改善广东省养老服务现状,打造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波、龙锟、严建广、廖靖文、罗桦琳
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指导意见
据统计,独生子女家庭占全国家庭总数的70%左右。现今,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年(一般认为是2015-2050年),其养老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人口政策、经济政策以及社会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民革广东省委会指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首先是家庭结构的变迁导致子女压力增大。其次,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致使养老模式受到挑战。一对夫妻在赡养4位老人的同时还要抚养孩子,子女精力有限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弱化。再次,“特殊家庭”的养老困境持续存在。失独家庭经常会陷入情感封闭、与社会脱节等境地,此类群体生活及养老的立法保障体系并不完善。
为此,民革广东省委会建议,首先要加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顶层制度设计和法规完善,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实施普惠政策,切实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经济压力。其次,要建立独生子女家庭特殊的救助制度,如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提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建立完善的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制度、鼓励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等。另外,要高度重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建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小组
在众多养老问题中,农村留守老人由于自理能力差,家庭养老功能又不断减弱,面临的养老问题尤其严重。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指出,广东省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大,养老服务需求也大,农村养老机构缺乏,大部分农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配置严重不足,欠缺专业护理人才,此外农村留守老人经济状况一般。
对此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建议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民办养老”的新模式。互助养老模式是把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组织起来,按组建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小组;民办养老模式则是指民办机构进入农村地区,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有偿的机构养老服务。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建议,首先应当整理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建立起农村留守老人基础服务数据库,做好政府公共养老服务基本功。其次,建议由省民政厅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指导性文件。应当分别在粤东西北和珠三角农村地区,选择一批典型村进行建立农村“互助养老+民办养老”新模式的试点,成功后逐步向全省推广。
建立“智慧养老院”运作模式
为了应对广东省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满足城市对养老产业持续增加的需求,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了发展“智慧养老院”的新型养老模式。
“智慧养老院”就是政府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当老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就会根据老人的需求,派加盟该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企业员工上门为老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专业化服务,同时对服务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跟踪、反馈、完善。
关于建立“智慧养老院”运作模式,目前广东省仍没有像“智慧养老院”模式成功运作及落地的案例。通过借鉴他市有关建设问题和经验,民进广东省委会指出,今后建设“智慧养老院”或将面临一些问题,譬如相关政策不完善,平台商家运营压力大;线上线下需结合,社区参与度须有待提高;专业服务人员缺口过大;行业标准不一,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等。
对此,民进广东省委会建议,应当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运作市场化,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同时要积极发挥社区“载体”职能,建议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在各社区建立集体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集体服务。